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区科技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贵科字〔2021〕70号)文件要求,决定近期对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类)和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年中评价类)开展结题验收和年中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材料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一)结题验收类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
3.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4.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验收专项审计报告;
5.项目经费辅助账;
6.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7.项目变更信息(如有发生则提供)。
(二)年中评价类
1.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2.近一个月财务报告;
3.项目经费辅助账和相关财务发票;
4.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5.项目变更信息材料(如有发生则提供)。
二、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合同书要求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形成项目相关报告。
2.结题验收类项目经自查未达到合同书进度的,要及时补缺补差,确保通过验收。因项目承担单位不作为导致未通过验收的,将依法追回财政支持资金,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3.项目承担单位须于11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电子邮箱:gckj2013@163.com;联系电话:0566-2042031)。
附件:1.贵池区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和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2.贵池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池州市贵池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