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街道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辖区内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我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向全辖区内公民、学校及单位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辖区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辖区公民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主任负责的、副主任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辖区学校校长、辖区派出所所长等人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区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街道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街道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民的科学防病能力。
4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5、每2年单独或联合开展1次卫生应急演练。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居民、师生、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儿、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群众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5、医疗机构建立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并有效执行,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均达到100%。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辖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设有规范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或合并为感染性疾病科),有效开展疾病监测工作,值班医生熟悉监测传染病基本知识。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立即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本小组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