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和《贵池区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十大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临时摊点群、广告治理、占道经营、噪音污染、流浪犬收治、校园商超周边和“飞线充电”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实施动态清单式整改,全面做好创建工作。
(二)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为倡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环境保护、低碳生活的理念,更好的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我局将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组织志愿者前往街头巷尾,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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