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贵池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贵财绩效〔2024〕90号)相关工作要求,贵池区水产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市渔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共下达我区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498万元,其中区水产业发展中心398万元,区农业农村局100万元(不纳入我中心绩效自评范围)。另外,我中心2021年度、2022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分别结余0.82万元和60.76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共459.58万元,合并纳入2023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
项目绩效目标是: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水产种业能力建设、现代渔业设施设备建设、渔业资源养护,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水平、渔业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水产良种生产供应能力、渔业资源养护能力、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3年4月13日,池州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拨付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池财农〔2023〕114号),拨付我区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498万元,其中区水产业发展中心398万元,区农业农村局100万元。另我中心2021年度、2022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分别结余0.82万元和60.76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合计459.58万元,合并纳入2023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2年度结余款61.58万元全部支出完毕,2023年度补助资金合计支出347.81万元,合计支出409.3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9.08%。
资金执行率未达100%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周期过短,部分承担池塘改造项目的主体因鱼种压塘未按期完成,个别主体设施农用地(林地)手续审批缓慢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资金执行进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贵池区水产业发展中心按照《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专项资金预算由市渔业和财政主管部门下达我区财政后,2023年5月30日,区水产业发展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共同印发了《池州市贵池区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贵水〔2023〕6号),对专项资金的实施内容、支持对象、补助标准进行了明确分解,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补助资金经审批后下达各镇街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区进一步加强渔业发展支持工作,制定了《池州市贵池区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和调度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基本完成当年专项补助资金各项目标任务。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持续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推进全区渔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区建设。对照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分为95.81分,等级为“优秀”。评分情况如下:
贵池区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专项资金绩效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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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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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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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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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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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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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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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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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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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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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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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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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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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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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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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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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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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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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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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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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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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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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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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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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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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对照《池州市贵池区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本项目设置数量指标如下:计划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1205亩,支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7个,建立设施渔业基地2个,新建池州鳜鱼繁育场建设企业2家,支持渔业企业数字化建设2家。本项目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为:安排改造标准化池塘1154亩,支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6个,建立设施渔业基地1个,新建池州鳜鱼繁育场建设企业2家,支持渔业企业数字化建设2家。
改造标准化池塘、支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建立设施渔业基地未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承担池塘改造项目的主体因鱼种压塘未按期完成,个别主体设施农用地(林地)手续审批较缓慢。
(2)质量指标
本项目设置了项目验收合格率、资金分配科学性、资金使用规范性、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性、项目申报奖补审核规范性5项质量指标。贵池区水产业发展中心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落实了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审核、公示、资金兑付等流程规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安徽省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性建设规范(试行)》进行改造,已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水产业生态健康养殖、渔业数字化建设等补助项目严格审核,经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3)时效指标
本项目设置了项目建设进度、补助资金拨付下达及时性两项时效指标。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及时。项目基本按计划进度实施,受项目实施周期过短,承担池塘改造项目的主体未按期完成,以及部分主体设施农用地(林地)手续审批缓慢等影响,项目实施时效较计划进度略有滞后。
(4)成本指标
本项目设置了成本控制率指标。我中心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未完工项目按预算金额进行招标价控制,已完工项目结算金额控制在预算金额之内,补助项目按标准进行兑付,成本控制有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本项目设置了全区渔业经济总产值同比增长率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标准化改造池塘亩均单产将达1000公斤,亩均产值1万元,亩均利润2500元,比改造前的普通池塘高30%左右;二是促使产业链中的鱼类人工繁殖、苗种培育、成鱼养殖、经纪人等专业队伍不断壮大,以苗种、技术等辐射形式,带动本地及周边地区养殖户从事水产养殖,形成强大的产业群体,为农民创业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经济收益,有利于带动全区渔业的快速发展,对发展地方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经统计,2023年全区渔业经济总产值约20.7亿元(含插蚌劳务收入),同比增加8600万元左右,增幅约4.3%,超额实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2)社会效益
本项目设置了渔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水产良种生产供应能力、渔业资源养护能力、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能力等4项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首先是提升了养殖渔民对健康养殖的认识程度,激发了渔民从事健康养殖的热情和活力,为在全区实施农业标准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次项目单位直接吸纳家庭困难户、下岗职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带动了运输、销售、餐饮等服务性行业的发展,间接解决了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再次,池塘标准化改造后,渔业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为发展休闲渔业创造了条件,也将对池塘标准化建设改造技术的推广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
(3)生态效益
项目单位通过设立养殖尾水净化区,禁止养殖尾水直排,饲料全部换成绿色环保的颗粒饲料,水体污染显著降低。项目实施后,显著增强了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推动水产产业的健康发展。
(4)可持续影响
我区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后续管护执行有保障,项目可持续影响效果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我区水产业企业和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现场问卷调查,调查对象(服务受益对象)认为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作用明显,对推动地区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营主体竞争力起到明显推动作用,并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服务对象满意度平均为98.1%。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2年度结余款61.58万元全部支出完毕,2023年度补助资金合计支出347.81万元,合计支出409.3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9.08%。部分项目进度略有滞后,计划绿色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1205亩,支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7个,建立设施渔业基地2个;实际安排改造标准化池塘1154亩,支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6个,建立设施渔业基地1个。上述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实施周期过短,部分承担池塘改造项目的主体因鱼种压塘未按期完成,个别主体设施农用地(林地)手续审批缓慢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资金执行进度。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和调度,对已完工并符合验收条件的主体,及时组织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力争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拨付一个,提高专项资金年度执行率。同时,切实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充分利用商品鱼销售、转塘等空档期,加快池塘改造项目的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5.81分,等级为“优秀”。将按全区统一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