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社主任办公会议审定,拟认定池州市贵池区元四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2021年度市社级基层社示范社、池州市乌沙小花生专业合作社等4家单位为2021年度市社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3月24日—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社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
联 系 人:焦婧
联系电话:0566—2562819
附件:1、 2021年度市社级基层社示范社名单
2、2021年度市社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附件1
2021年度市社级基层社示范社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池州市贵池区元四村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2、东至县笔架山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3、石台县莘田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4、青阳县陵阳供销合作社
5、青阳县城关供销合作社
附件2
2021年度市社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池州市乌沙小花生专业合作社
2、东至县大田茶叶专业合作社
3、石台县塘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4、青阳县金芙蓉农林生态专业合作社
池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