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二手车行企业规范停车及优化选址经营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杏花村大道沿街二手车行占用沿街、沿路机动车车位,导致其他居民、商铺经常无位停车问题已收悉,我局对此情况非常重视。安排专人落实此事,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杏花村大道沿线二手车商户进行逐户上门调查和摸底,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僵尸车、无牌车进行集中清理;对短期停放的二手车进行宣传引导、规范经营,同时积极引导二手车行转出此地经营。
二、安排人员对沿线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着力解决其他居民、商铺及顾客无法停车问题。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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