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综〔2021〕62号)、贵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池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贵财综〔2024〕180号),现将《池州市贵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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