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工办:
当前,雷雨、台风和高温等极端天气来临,各单位当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极端天气下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贵池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夏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市工信局《关于切实做好民爆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船舶行业汛期管理和安全生产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夏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将就具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极端天气安全生产检查指导
目前已进入高温时节,台风、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山洪、泥石流、雷电、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各镇、街道要提高认识, 及时督促相关企业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时刻关注天气预报,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要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加强高温生产安全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防范措施做细、做实,切实做好夏季大排查工作。
二、未雨绸缪,做好高温天气提前准备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企业根据高温天气规律,科学合理制定生产计划表,根据温度变化,合理安排露天作业时间,及时储备高温防暑物资及劳保用品,加强作业人员健康监测,根据身体状况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同时,各企业要进一步做好火灾预防,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突出重点,结合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汛期、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高温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其中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排水系统、提升系统、顶帮板、采空区、地表塌陷区、排土场、露天采场边坡等部位开展检查;民爆企业要加强涉崖区域的动态监测,对长期未使用的混装车、上料设备以及柴油存储设备按要求进行检测,对长期未使用的硝酸铵原料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复工后的生产安全;船舶修造企业要根据《关于切实做好船舶修造企业汛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查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带病”生产。同时,民爆生产和船舶修造企业要结合本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附件1)和(附件2),自查自纠,应停产整改的企业要自觉停产整改,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在检查中重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做到执法要严、处罚要准。
四、加强管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高温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应急演练工作。要扎实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妥善应对突发情况。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2023.12.1)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民用船舶制造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的通知(2024.7.2)
2024年7月29日
抄送:区安委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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