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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5578005156/202501-00043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公开制度】清溪街道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21
【公开制度】清溪街道政府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5-01-21 15:55 来源:贵池区清溪街道办事处 字号:[默认 超大]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街道工作情况,强化对外宣传力度,特制定如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二条 信息上报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第三条 信息上报内容
1、信息工作要围绕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做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重要的经济运行动态应立即报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应随时报送。
2、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要定期报送;
第四条 信息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信息上报制度进行工作,信息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准确。
2、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严禁越级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
3、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第五条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应当确定一名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采集、筛选、整理、上报、传输、反馈和存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