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和《贵池区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十大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临时摊点群、广告治理、占道经营、噪音污染、流浪犬收治、校园商超周边和“飞线充电”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实施动态清单式整改,全面做好创建工作。
(二)持续推进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加强辖区内市容秩序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通过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了“净城”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完善保洁机制,对主次干道实行全天候保洁,通过增加机械洗扫频次、延长洗扫时段,降低道路粉尘,实现道路保洁的重点突出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三)持续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工作。我局将利用城市管理网格化优势,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处置,遏制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洒滴漏、带泥运行等行动实施重点监管,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六个到位”制度,严格按照“六个到位”标准进行验收,杜绝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严格渣土运输监管。对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企业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资质证。积极探索智慧渣土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源头管控、全过程监督。
(四)持续开展“三整治一保障”行动。为有效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污染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环境幸福感,对上级交办的餐饮油烟和噪音问题联合属地街道进行整改,推进问题销号;同时持续开展城管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立行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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