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事项
|
重点工作清单
|
完成情况
|
加分
|
减分
|
|
1
|
党风廉政
|
1、各村居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月访问量达到800人次,加5分;月新增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加5分,无新增注册人数扣5分;信息公示录入准确及时的,加5分,未转发信息的扣5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及时并得到满意以上评价,加5分,未评价或者不满意扣5分;
|
|
百安村+15
曹村村+11
双合村+15
西山村+12
东山村+15
石门村+15
棠溪社区+15
花庙村+11
|
|
|
3、各村居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大会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及时报送相关图片加5分,未报送的扣5分;
|
|
百安村+5
曹村村+5
双合村+5
花庙村+5
西山村+5
东山村+5
石门村+5
棠溪社区+5
|
|
|
2
|
宣传统战
|
1、各村(社区)每月工作信息不少于4条,未完成报送任务扣5分;信息被中央、省、市、区级官媒或官方公众号采用的分别加15、10、5、3分。
|
|
东山村+10
双合村+5
百安村+5
花庙村+10
|
|
|
3
|
文化旅游
|
充分利用文化大舞台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联合开展+3分,村居主办的活动加5分。(横幅注明活动主题,每月最多加5分)
|
|
双合村+3
棠溪社区+5
百安村+3
东山村+5
西山村+5
花庙村+5
|
|
|
4
|
团 委
|
各村(社区)开展暑期志愿实践活动,开展并推送1次活动信息,加3分。
|
|
双合村+6
棠溪社区+6
|
|
|
5
|
道路交通
|
1、村(居)干部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走村入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劝导至少一次,并提供相关照片的加2分,未落实的减2分;
|
|
百安村+6
曹村村+6
双合村+6
花庙村+6
西山村+6
东山村+6
石门村+4
棠溪社区+6
|
|
|
2、每日利用“大喇叭”播报显示屏宣传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至少一次的加2分,未落实的减2分;
|
|
4、各村(居在)召开较大规模会议时,邀请交警到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加2分,未落实不得分。
|
|
6
|
养老保险
|
1、8月份到龄人员中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大于205元的不扣分,月领取标准达到280元以上的一人加3分、月领取标准达到500元以上的一人加6分、月领取标准达到800元以上的一人加10分,未达205元的一人扣3分;
|
|
棠溪社区+19
曹村村+10
百安村+3
|
|
|
3、8月份平均缴费水平需达到1100元,未完成的扣3分。缴费水平达到1300元加3分,达到1500元以上加6分。
|
|
花庙村+3
双合村+6
|
东山村-3
石门村-3
|
|
7
|
卫生健康
|
1、各村出现奖特扶对象错报、漏报、打卡信息核对错误等,发现一处扣10分。
|
|
|
棠溪社区-10
|
|
8
|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
|
1、做好预警信息入户核实工作,未按要求核实的,发现一例扣5分;
|
|
|
曹村村-5
花庙村-5
双合村-5
东山村-5
西山村-5
|
|
9
|
退役军人
|
3、按要求完成村级双拥任务,反之扣3分;积极主动参加镇级组织的双拥活动的加2分,每月不超过6分;
|
|
双合村+2
曹村村+2
百安村+2
石门村+2
|
|
|
10
|
征兵工作
|
奖惩措施按《棠政字〔2022〕77号文件执行。完成2023年武装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否则扣2分。
|
|
棠溪社区+3
曹村村+3
双合村+3
|
|
|
分值
汇总
|
加分
|
棠溪社区+59;双合村+51;百安村+39;花庙村+40;东山村+41;曹村村+37;西山村+28;石门村+26;
|
|
减分
|
棠溪社区-10;双合村-5;百安村-0;花庙村-5;东山村-8;曹村村-5;西山村-5;石门村-3;
|
|
总分值及排名
|
棠溪社区+49;双合村+46;百安村+39;花庙村+35;东山村+33;曹村村+32;西山村+23;石门村+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