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
1.理论学习工作。
全力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提升,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责任领导:纪清,责任单位:办公室 联系人:常骏生18815792906)
2.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建国站拆除重建工程、秋江圩东埂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竣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持续加快推进新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河东圩堤防加固、13座小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开工建设池州市城区丰收圩站、九华湖站拆除重建主体工程;四是争取获得省水利厅对花庙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完成安置点杆线迁移工程,启动安置点水系恢复工程和回填土工程建设。(责任领导:江华、杜辉,责任科室:区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管理科,联系人:章登辉18056689506、李棣生13955521415)
3.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汛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问题形成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明年汛前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按照既定计划做好基层监测预警系统汛后巡检工作,并同步做好本年度基层监测预警系统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全力加快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水毁修复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1月份全面开工建设并完成部分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开展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四是加快珍溪河、十字河、五洲河、唐田河等4条完工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推进,依据合同及时完成国债资金支付工作。(责任领导:章勇,责任科室:水旱灾害防御站 联系人:董涛 18156622667)
4.农村饮水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省水利厅下达2024年农村供水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任务开工建设,推进金桥水务公司完成新开工项目招开工工作。对接发改委和财政局,争取专项债未发行资金;加快凤凰井泵站建设,完成一体化设备安装调试;推进完成里山晓岭村进户安装工作。进一步推进加快马衙到墩上供水主管及加压泵站工程建设实施。二是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农村24小时稳定供水保障项目的施工进度,推进加快进户安装,倒排工程施工工期,紧抓工程施工质量,按质按量达到时序进度。(责任领导:杨卫众,责任科室:村镇供水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袁学君18156622665)
5.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江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省市河长办暗访交办问题及水利部遥感图斑问题整改;二是紧盯河湖突出问题整改,督促推动长江乌沙段(乌沙船舶基地)、九华河、高桥湖涉河违建问题整改;三是做好2024年省级、市级幸福河湖创建省级复核准备工作;四是是持续抓河湖长履职尽责工作,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责任领导:杨卫众,责任科室:河长制工作科 联系人:黄志鹏 18056671717)
6.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根据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协同区财政局完成2023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奖补资金兑付;二是持续推进池州市贵池区新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三是完成贵池区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奖补项目所在镇(街)和村组进行公示,签订协议并督促建设主体开工建设等;四是按计划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图斑整改销号,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责任追究。(责任领导:苏胜全,责任科室: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联系人:汪宁静15956641290)
7.水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贵池区水权交易工作。完成池州市贵区墩上自来水厂和安徽池州市鑫丰印染有限公司2家取水户共31万立方米取水量交易。二是切实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市级组织召开《贵池区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贵池区节约用水专项规划》两项规划审查会,报区政府批复。三是做好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推广高效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配合市局完成江南集中区3家企业创建申报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责任领导:杜辉,责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 联系人:刘双阳15375660910)
8.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针对百日攻坚行动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仍有1件,及时督促整改,完成验收销号。二是对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并申请销号的,及时开展验收销号。三是推进贵池区珍珠蚌规范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跟踪了解养殖户整改进度,督促其加快整改。(责任领导:杨林,责任科室:水政监察大队 ,联系人:江河17756688995)
9.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近2000户应通未通自来水问题。针对剩余1462户未通自来水问题,进一步加快推进供水管网延伸改造工程建设进度。
(二)主要会议
1、召开局党组会议2-3次(责任单位:办公室)
2、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责任单位:办公室),召开党员职工学习会议2-3次(责任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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