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审计局贵审报〔2024〕1号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局认真梳理并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准确。福利费调整后预算金额为420元,实际支出0元,预算执行率低、其他交通费用调整后预算64550元、实际支出75077元,超预算约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调整后预算261000元、实际支出276093元,超预算约6%,工会经费调整后预算62932.10元、实际支出76576.40元,超预算约22%,实际支付金额均大于指标金额。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审计发现的预算不合理事项已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进行了修改,根据2023年实际支出情况,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所有预算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明确绩效的具体范围,科学编制2024年项目预算。
二、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从信访维稳应急机制经费中支付工会会员疗养费3259.10元、支付预算编制绩效编制等委托业务费16000元、支付办公大楼保洁人员劳务费20000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于预算编制不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支付工会疗养费、委托业务费、人员劳务费,挤占项目支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业务人员能力培训,合理规划支出项目,今后将综合考虑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时进行财务调整,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三、领用盒饭附件内容不完整。审计发现2023年支出盒饭附件中未列明领用事由。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建立领用登记机制,制作盒饭领用表,规范化填写领用事由。
四、合同签订不完整。审计发现2023年签订的合同中未见当事双方签字及签订日期。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新完善合同签订内容,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明确合同订立范围和条件,今后在合同签订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对合同的内容、约定事项、日期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要素齐全、合法合规。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3年7月购入的一台核心网路交换机,将该支出列入“办公费”科目而未计入“固定资产/设备”科目。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调整设备科目,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在册,符合折旧的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予以核销。
六、维修工程未履行相关建设程序。2023年10月和12月分别支付的维修费61000元和30000元,合同分别于2023年4月17日和2023年11月13日签订,两项支出未见相关招标采购手续及结算审核资料。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完善区信访局招投标采购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今后对符合招投标管理的项目,按照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其中小微工程可采取邀标方式进行,确保工程项目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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