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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索引号:
1134180255634735XL/202602-00002
组配分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群众 / 其他 / DOC
标题: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标准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13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标准
发布时间:2026-02-13 15:34
来源: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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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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