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贵池区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暨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工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暨今冬明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防线
岁末年初是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施工的黄金期,且元旦春节假期即将来临,各类安全风险增加,事故易发频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镇街工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抓早抓小、源头防控,严格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扎实做好工信领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民爆生产、民用船舶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聚焦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管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3日修订出台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信部安全〔2024〕234 号)要求,加强民爆生产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同一类隐患反复出现等问题,特别是防静电、防火灾、防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民爆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并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要认真开展民爆生产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苗头隐患,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针对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
要主动开展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民用船舶制造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民用船舶制造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工信部安全〔2024〕132号)和《船舶修造企业明火作业安全规程(CB4270-2013)》,督促民用船舶制造企业在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及用电用气用火等高风险领域进行规范作业。针对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要严格实施报备制,工信部门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船舶企业节后复产联合检查。
要加强商贸领域特别是大型商超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安全人员、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监控室人员的值守履职情况等,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消防指导力度,重点围绕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规范、安全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配备到位、工作人员防范逃生意识强等内容开展宣传指导。
三、严格信息报送,加强应急值守
元旦春节期间,我区民爆生产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应安排一名固定工作人员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船舶企业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安排生产活动,除留守相应值班职守人员。请相关镇、街道督促企业统筹好春节期间停工、值班、复产相关事宜,全面做好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规范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2025年1月6日
抄送: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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