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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8575/202502-00001 组配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标题: 梅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07
梅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7 09:17 来源:梅街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贵池区委、区政府:

2024年度,梅街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镇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教育目标任务,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抓好各项法治工作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镇党委负责人率先垂范,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神圣使命,对法治建设的每一项重要工作均亲自部署、每一个重大问题均亲自过问、每一个重点环节均亲自协调、每一项重要任务均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民主议事决策和依法履职尽责的深入实施,为我镇法治建设与各项社会事务的全面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迅速而果断地调整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保障力度,将法治工作经费毅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全方位的大力支持,为法治政府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深入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坚持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清晰界定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切实推进各部门依法依规、高效履职,有力推动政府机构职能的优化与升级,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总要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政府收发文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对涉及企业、民生领域的各类事项,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实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增强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三是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累计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 “八五”普法 “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30余场,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切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有效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为建设法治梅街、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对于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可以公开的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与可及性。对于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及时向群众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同时,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镇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惠民政策、社会公益事业等关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与信任。二是推进阳光执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按照公正、合法、高效、便民的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逐一编制职权运行工作流程图,明确执法行为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使行政执法的各个程序、各个环节互相有机衔接,防止脱节,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公开性、高效性和有序性。同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重点在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多项涉及政府日常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与当前法律法规不符的文件,提升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梅街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落实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对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的决策事项,一律不安排提交集体决策研究。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三方联审机制,镇党政办、司法所及镇法律顾问三方面各司其职,对镇政府签署的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审核把关,推动审核工作规范建设。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力度。三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更新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及时更新执法结果信息,行政执法案卷均按标准完成归档。执法过程中切实履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权利等程序,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行政执法决定合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二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认真分析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水平和质量,确保了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全镇现有调委会13个,2024年,调解各类纠纷172件,扎实推进了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化解。三是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强化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网上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的监督。镇政府通过对案件的审核上报,自觉接受上级监督,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同级监督。监察机关通过开展多轮巡视巡察,围绕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查通报、对违纪违法情形进行立案查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二是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接访制度,让群众有苦可诉,有苦能诉。通过设立举报信箱,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扩大纪委的监督范围,对错误行为及时纠正、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提升自我净化能力。内部监督是防范风险、确保工作规范有序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流程,确保各项工作都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败行为,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能力。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我镇多举措保障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法治化进程。一是坚决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们坚持定期召开法治政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更是做到随时研究解决,绝不拖延。二是持续健全述法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倒逼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有效推动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资金保障,强化法治建设资金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的问题:首先,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存在不均衡现象。在不同部门之间,依法行政的推进程度存在差异,自上而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呈现出逐级递减的趋势。其次,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尚需进一步提升。最后,干部队伍的素质亦需进一步加强。

主要原因分析:首先,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党员干部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识尚未牢固;其次,专业的行政执法培训机会较少,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导致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领导核心作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与任务分工,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得以切实执行,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成效

1.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包括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增强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 针对不同群体的特征与需求,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实现精准普法,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更多生动、趣味性强、易于传播的法治宣传产品,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1. 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确保执法公正、文明。

2.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行为规范、透明。

3.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备案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维护法治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