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单
一、实施条件和减免项目
1.以下人员死亡后火化遗体并承诺在公墓集中安葬,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冷藏(3天)、遗体火化、骨灰寄存(1年)等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贵池区户籍人员(不含已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的人员);
●驻贵池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地户籍的学生;
●驻贵池区部队现役军人。
2.以下人员死亡后火化遗体并承诺在公墓集中安葬,在免除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基础上,免费提供300元以内骨灰盒;入葬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免除墓穴费。
●贵池区户籍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
●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人员(不含已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的人员);
二、惠民殡葬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逝者的死亡证明;
2.逝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3.逝者的《低保证》或《特困供养证》(区民政局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
4.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提交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相关证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经办人应是照料协议中监护人)。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