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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7666/202503-00016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贵池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标题: 贵池区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11
贵池区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5-03-11 11:02 来源:贵池区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贵池区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单

一、实施条件和减免项目

1.以下人员死亡后火化遗体并承诺在公墓集中安葬,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冷藏(3天)、遗体火化、骨灰寄存(1年)等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贵池区户籍人员(不含已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的人员);

●驻贵池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地户籍的学生;

●驻贵池区部队现役军人。

2.以下人员死亡后火化遗体并承诺在公墓集中安葬,在免除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基础上,免费提供300元以内骨灰盒;入葬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免除墓穴费。

●贵池区户籍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

●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人员(不含已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的人员);

二、惠民殡葬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逝者的死亡证明;

2.逝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3.逝者的《低保证》或《特困供养证》(区民政局或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

4.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提交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相关证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经办人应是照料协议中监护人)。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