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 由
违法企业
(自然人)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贵)城罚决字〔2025〕第010号
侵占物业共用部位
林仙
3****************8
杏花村街道池口社区凯旋公馆9栋901室业主林仙侵占物业共用部位,擅自在公共楼道处安装入户门。其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罚款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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