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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117/202505-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区级科技特派团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号: 贵科特派办〔2025〕5号
成文日期: 2025-05-14 发布日期: 2025-05-14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区级科技特派团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11:04 来源:贵池区科学技术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贵农工组2022〕11号)和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指引)的通知》(贵科特派办2023〕 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级科技特派团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复合型科技特派团

1.牵头单位明确。原则上由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单位牵头,单位及负责人社会信誉良好,无征信、环保等问题,且运营良好。

2.团长综合能力突出。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应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具有主持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

3.团队结构合理。人才结构多元、熟悉产业、相对稳定,具备解决区域产业发展的“一揽子”科技研发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原则上每位成员同时参与科技特派团(包括复合型和专业型)不超过5个。

4.引领能力较强。建有示范基地,围绕贵池区特色产业,服务企业等经济实体、帮扶脱贫村或集体经济薄弱村不少于8个。能够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建设利益共同体,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5.合作分工清晰。牵头单位须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服务事项、时限及责任义务等。科技特派团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二)专业型科技特派团

1.牵头单位明确。由科研单位、企业等牵头组建,单位及负责人社会信誉良好,无征信、环保等问题,且运营良好。优先支持承担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或建有科技创新载体的单位牵头组建。

2.团长能力较强。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应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主持科技计划项目的经历。

3.建有示范基地。具备一定的办公条件,具有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和研发、检验等服务平台。

4.长期稳定服务。服务企业等经济实体、帮扶脱贫村或集体经济薄弱村分别不少于3个。能够解决生产、加工、仓储、金融、营销、知识产权等问题,带动科技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5.合作分工清晰。牵头单位须与区科技局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服务事项、时限及相关要求。科技特派团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二、相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于20256月13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中平 17856608535何承尧 15755335852

电子邮箱:392051562@qq.com

 

 

附件: 区级科技特派团备案申报书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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