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任务名称
牵头部门
联查 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 对象
责任 分工
全市监管对象户数
抽查比例
时间 安排
备注1
备注2
1
2025年度科技类校外培训部门联合抽查
科技部门(地震局)
科技部门(地震部门)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检查
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市级科技部门牵头发起,县级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5户
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抽取,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递加比例抽取。
2025年4月至11月
市级发起
省局计划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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