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 由
违法企业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贵)城罚决字〔2025〕第017号
擅自设置户外
广告设施
贵池区梅之园餐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702MAE3R79Y70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号码:3****************X
檀这
“贵池区梅之园餐厅”经营者檀这在贵池区万成香格里拉小区B9#楼101-103,101复式-103复式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罚款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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