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参照指标的通知》(民优函〔2015〕234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池退役军人发〔2021〕12号。 |
义务兵家庭、到户。 |
由各省(区、市)参考本省(区、市)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实行城乡统一。 |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实施动态调整,并实行城乡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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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的70%发放,实施动态调整,实行城乡统一。高于全省标准的县(区),维持现有水平 |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566-25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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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3.《伤残抚恤管理办法》;4.《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残疾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到人。 |
因战一级 131880元/年;
因公一级 124164元/年;
因病一级 116736元/年;
因战二级 119340元/年;
因公二级 109932元/年;
因病二级 102852元/年;
因战三级 104712元/年;
因公三级 95688元/年;
因病三级 87108元/年;
因战四级 85824元/年;
因公四级 75324元/年;
因病四级 67284元/年;
因战五级 67032元/年;
因公五级 56988元/年;
因病五级 51444元/年;
因战六级 52368元/年;
因公六级 48180元/年;
因病六级 39564元/年;
因战七级 39084元/年;
因公七级 33996元/年;
因战八级 24672元/年;
因公八级 21960元/年;
因战九级 20484元/年;
因公九级 16008元/年;
因战十级 14400元/年;
因公十级 11964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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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
原渠道发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83号)要求,后期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发放。 |
按月发放 |
0566-25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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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烈士褒扬条例》;
3.《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
烈士遗属41856元/年;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4956元/年;
病故军人遗属31968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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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审批 |
原渠道发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83号)要求,后期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发放。 |
按月发放 |
0566-25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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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24181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23821元/年;
新中国成立后入伍23821元/年。 |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150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150元/年;
新中国成立后入伍15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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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入伍1870元/年;
解放战争时期入伍1430元/年;
新中国成立后入伍1250元/年。 |
个人申请、镇(街道)受理审核,区级审批 |
原渠道发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83号)要求,后期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发放。 |
按月发放 |
0566-25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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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
589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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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6元/年。 |
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市级复核审批 |
原渠道发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83号)要求,后期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发放。 |
按月发放 |
0566-25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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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定期生活补助 |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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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审核,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批 |
原渠道发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83号)要求,后期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发放。 |
按月发放 |
0566-25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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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贵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烈士老年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
1.《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
2.《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
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4.《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
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到人。 |
877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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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审核,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批 |
原渠道发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83号)要求,后期逐步实现通过优待证发放。 |
按月发放 |
0566-256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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