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乡镇卫生院常用药目录的建议(编号65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争取政策支持完善药品配备管理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目前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优先采购集采目录的药品。贵池区卫健委根据上级药品供应保障与联动机制文件要求,于2023年4月份,成立贵池区医共体中心药房,采取集中采购,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配送,目前配备药品品规约900余种,同时优先采购使用医保集采类品种品规,但用药存在局限性,不能完全满足百姓的用药需求,下一步将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二、三级医院药品向基层下沉,丰富基层药品种类。 二、医共体资源调配 借助医共体建设,加强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药品资源共享。上级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的需求,及时调配一些目录外但临床急需的药品,缓解了部分患者的用药难题。 三、优化中心药房配送 目前中心药房配送是每个月1号和15号俩次集中配送,特殊用紧急药品临时让医药公司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系统后期再补录。鼓励配送企业通过优化配送路线、整合配送资源、采用共同配送等方式,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区慢性病的发病特点,以及患者用药需求的变化,定期调整备货清单和数量,实现精准备货。后期将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集中采购配送,和药品配送车辆互相补充,增加药品配送频率,尽最大努力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需求。确保常用慢性病药物能够及时、准确地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美媛,联系电话:0566-2022692)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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