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护学岗自愿者制度”的建议(第6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规范“护学岗”机制。根据市教体局和市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学生家长志愿者护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护学岗”规范等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校园安保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家长志愿参与“护校安园”活动,明确护学岗组织“1+N”和“N”两种模式(“1”为公安警力,“N”为学校值班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员、家长志愿者等),其中家长志愿者由学校统一组织自愿参与。公安机关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数量众多或周边交通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综合采取“1+N”模式开展,其他中小学、幼儿园“N”模式开展,公安民警常态化上门指导及开展周边巡逻防控。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全区学校结合校园周边道路环境、学段特点、上下学时间段等多方因素,因校制宜、因地制宜制定“护学岗”方案,并根据“一校一案”定人、定岗、定时段,落实护学责任。建立由保安员、学校教师等为主体的最小作战单元。2024年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全区学校开展了防恐防暴等科目演练,对全区学校保安员开展了应急处突能力培训,两项活动均做到了全覆盖,大大提升了保安员、护学人员的应急处突能力。
三是加强“三防”建设。设立校园警务室,安装可视化一键报警系统,在学校大门口安装摄像头并与公安“天网”联网,一旦发生警情,公安部门能迅速出警。2024年全区学校校园门口在原有防冲撞设施的基础上,新增防冲撞拦车石墩、拦车柱、可移动拒马等防冲撞设施2555个,校园安全防范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校园“护学岗”规范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春、秋季开学检查以及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的安全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封闭管理、护学岗人员责任落实情况视频巡查,并将巡查发现问题反馈学校,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细化管理措施落实。
二是会同公安部门利用寒暑假联合开展学校安保人员应急处突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安保人员的应急处突能力。
三是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当地事业单位、村委会等人员自愿参与辖区学校值班护学工作。
四是通过安全检查、年检、责任督学督导、视频巡查等方式督促学校加强“护学岗”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江海,联系电话:0566-3219832)。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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