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函(记录单编号:250807146035014)
一女士:您好!
您于2025年8月7日向市12345热线反映:“池州市贵池区东湖南路交叉口(原亚洲酒店旁边)停车场收费是否合规”的问题。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调查了解:“东湖路毓秀门南边(原亚洲酒店旁边)停车场”产权属于池州市东湖房地产公司,不属于开放停车场,现由该公司自主经营,且在门卫处张贴了收费标志牌(见附件)。按照《安徽省定价目录》的规定,拥有自主产权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该停车场收费应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我委价格科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将该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回访,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经办人:吴智,联系方式:0566-2746344。
审核人:张旭阳 审签人:刘志松
2025年8月11日
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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