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运政数据清理要求,经省厅运政核查,贵池区辖区内仍有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为加强我区道路运输经营及营运车辆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对辖区内相关经营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
经梳理,截止2025年12月2日,贵池区共有29家业户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且未投入车辆营运(见附件1),相关经营者已不具备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注销上述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者欲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重新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重新取得许可证件之前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同时将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交回至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动作废。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
未投入车辆且许可逾期业户台账(截止12月2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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