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贵池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字〔2025〕61号)文件要求,依据村(社区)统计、镇街汇总上报的玉米、大豆、种植水稻的非耕地种植面积,拟对顾土兴等30家种植玉米主体、包新恒等103家种植大豆主体、魏义春等14家种植水稻的非耕地主体进行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66-2620030。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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