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一议题”制度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制度。
建立和实行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是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区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长期坚持、认真执行,真正把学习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第三条 局党组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通起来,同推动全区商务高质量发展贯通起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到深入思考、充分讨论,提出务实管用、明确具体的落实建议,通过充分讨论、集体研究,最终形成局党组贯彻落实第一议题的措施意见。
第四条 局党组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习领会,认认真真讨论交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提出具体落实建议,共同推动“第一议题”的贯彻落实,为全体党员干部作表率、带好头。
第五条 局党组书记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党组成员要把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要带领分管科室围绕议题先学一步,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
第六条 局机关党支部要根据局党组会议部署,将“第一议题”所学内容,作为支部学习的首要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制度,通过专题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关于“第一议题”的决定意见。
第七条 全体党员干部要弘扬优良学风,按照局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的安排部署,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八条 办公室要根据党组书记意见或者其他党组成员的提议,提出“第一议题”内容建议方案,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及时将“第一议题”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范围,并备好提请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的文件材料。
第九条 “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以及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
(五)《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论党的自我革命》等。
(六)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重要党建文件和重大决策等内容。
(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
(八)局党组要求组织学习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本制度由局党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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