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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MB1U90025B/202512-00018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企业
标题: 抢!贵池又将发放150万元消费券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17
抢!贵池又将发放150万元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5-12-17 11:06 来源:贵池区商务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全体贵池消费者请注意!!

福利又来啦

贵池将发放

迎新季消费券150万元

分三期投放、核销

首批12月20日上午10:30开抢

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哦

本轮发放“徽动消费·乐享贵池”迎新季消费券150万元,由区财政承担。其中,百货通用消费券100万元,餐饮消费券50万元。

一、发放对象

在我区活动现场线下实体店参与消费的个人消费者。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分期投放和核销,消费券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行终止。

第一期:2025年12月20日至30日。2025年12月20日上午10:30开始发放,消费券资金一次性全额投放,领完即止,2025年12月20日至30日期间核销有效,过期视同放弃,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退回承发平台。

第二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30开始发放,第一期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资金一次性全额投放,领完即止,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核销有效,过期视同放弃,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退回承发平台。

第三期:2026年1月9日至19日。2026年1月9日上午10:30开始发放,第二期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资金一次性全额投放,领完即止,2026年1月9日至19日期间核销有效,过期视同放弃,未领取和已领取放弃使用的消费券退回承发平台。

三、补贴标准

总计发放50000张,按结算金额补贴,至高补贴20%,鼓励商家开展叠加消费促进活动。其中:

1.百货通用消费券,发放20元券30000张、40元券10000张,共计40000张。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满100元(含),可使用一张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金额满200元(含),可使用一张40元消费券。

2.餐饮消费券,发放40元券5000张、60元券5000张,共计10000张。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满200元(含),可使用一张4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金额满300元(含),可使用一张60元消费券。

四、领用规则

1.领取规则:活动期间,贵池区域内消费者通过“徽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定位池州,在手机银行App首页头图-点击进入“徽动消费·乐享贵池”活动页面领券。活动期间,消费者每人均可领取不同面额百货通用消费券共计不超过2张,不同面额餐饮消费券共计不超过2张,总计不超过4张。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在“徽商银行手机银行App”活动页面-我的消费券查看,点击“去使用”按钮即可兑换成功(五日内点击有效),在“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内查看。

2.使用范围:消费券需线下到店消费,按消费券类别对应使用于承发平台已上架名单内商户,可分别用于商超百货零售消费(不含:家电、家装厨卫、3C数码产品,以及电动自行车等参加以旧换新国补产品),以及住餐经营商户的住餐消费。

3.使用规则: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于活动期间在发券平台公布的商户门店线下零售时,满足消费券微信支付使用条件自动扣减消费券金额。消费券限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兑现现金、不重复使用。每笔交易限用一张消费券,可叠加享受商户配套优惠活动。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核销的视同放弃,自动退还至消费券池,放弃使用的消费者不可再领取。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退货退款的,只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的资金,退款后达不到消费券满减条件的,消费券资金全额原渠道退回承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