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医保进销存数据共享药监GSP系统数据的建议的提案(第034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医保进销存系统(医保结算系统自带功能)和GSP系统等记录药品耗材进、存、销数据,难以避免存在重复记录操作、增加运维费用、进销存数据不一致等造成了资源浪费的现象。鉴于两套系统分别隶属于医疗保障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之相关接口规范和软件开发权限主要掌握在省市级层面。另外,目前记录药品耗材进存销系统的开发厂商很多,强制统一限制准入又不符合相关部门文件及营商环境要求规定,只能是厂商间根据客户要求改造接口及优化软件性能。
二、关于系统间数据共享的相关建议
1.及时提供相关数据接口改造规范。对于个别大型连锁药店确实需要实现医保进销存系统与药监GSP系统的双向实时数据交互或同步的,医保信息中心及时提供省市下发的相关接口规范给相关厂商对标改造。我区百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就是通过接口改造实现了两个系统的数据同步共享。
2.关于简化药房工作流程。药店即使存在两套记录进销存系统,且未作接口对接,但在理论上是可以只在一套系统操作记录,另一套系统用导入记录好的数据定期更新也是可行的,这需要操作人员不断摸索并掌握数据运用的能力。根据众多定点零售药店的反馈信息,随着医保结算自带进销存系统的持续优化与完善,其使用已成为常态,逐渐取代了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管理系统。
3.加强数据安全与优化监管机制。进销存系统作为医保信息化协议的必要条件之一,零售药店是否满足定点准入标准,取决于现场检查医保进销存系统的建立情况及数据的精确性。为了加速构建全区零售药店监管的统一网络,医保部门将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管的常态化;同时,结合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推动社会监督的常态化,汇聚社会各界的力量,确保零售药店药品质量。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丁靖新 联系电话:131****0123)
池州市贵池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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