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彦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乡结合部偷倒垃圾的建议(第59号)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中问题的重视
您在建议中精准指出城乡结合部偷倒垃圾现象普遍,以及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监管力度不足、群众环保意识淡薄等背后成因,切中问题要害。偷倒垃圾行为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群众生活质量。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整治工作任务。
二、针对建议的落实举措
(一)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
1、加大巡查力度。我局要求镇街大(中)队采用日常巡查与不定期“蹲点伏击”相结合的方式,对城乡结合部偷倒垃圾高发区域进行高频次检查,对城乡结合部偷倒垃圾高发区域开展高频次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偷倒垃圾行为。
2、强化责任追究。严格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乱倒、偷倒垃圾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并对6家违规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累计达35500元,有效形成了执法震慑。
(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村(社区)的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及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堆放点的用途和规定。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10月12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池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该规划第十八条规定,我区殷汇镇、牛头山镇、里山街道等14个涉农镇街需要规划布点建筑垃圾临时中转场(暂存站),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建议选择低洼处建设用地。目前,各镇街正积极开展选址工作,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确保中转场(暂存站)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我区建筑垃圾处理体系。2025年5月12日,我局已联合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自规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发文《关于进一步推进贵池区建筑垃圾管理专项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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