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贵池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共体牵头单位,各项目牵头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区卫健委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了《2024年贵池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贵池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得感,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底,各项服务达到以下年度目标: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5%;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健康教育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5%;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5%、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5%;全区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不少于63403人,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不少于24240人;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95%;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巡查(访)2次完成率≧90%;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三、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3、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
(二)健康教育:4、提供健康教育资料;5、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6、开展公众健康咨询;7、举办健康知识讲座;8、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三)预防接种:9、预防接种管理;10、预防接种;11、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12、新生儿家庭访视;13、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14、婴幼儿健康管理;15、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16、孕早期健康管理;17、孕中期健康管理;18、孕晚期健康管理;19、产后访视;20、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2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2、体格检查;23、辅助检查;24、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25、筛查;26、随访评估;27、分类干预;28、健康体检。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9、患者信息管理;30、随访评估;31、分类干预;32、健康体检。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33、筛查及推荐转诊;34、第一次入户随访;35、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36、结案评估。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7、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38、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39、向家长提供0-3岁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40、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 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4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4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43、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4、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4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46、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47、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8、学校卫生服务;49、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50、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和拨付
2024年,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61.2万人,原12项项目资金按常住人口人均85元标准筹集,中央财政按60%给予补助,省和区财政各配套2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2024年6月底前,按不低于年度项目资金的50%将资金预拨至项目实施机构;在年度绩效考核后一个月内根据“两卡制”工分值及绩效考核确认的补助系数进行资金结算;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前两季度由乡镇卫生院开展季度绩效考核后拨付,后两季度根据“两卡制”工分值及绩效考核确认的补助系数进行资金结算。辖区内村卫生室年度总补助资金不低于乡村两级总资金的48%。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实施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
2、专帐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项目实施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冲抵人员基本支出,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至非直接提供服务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一经发现,将扣回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完善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合理界定和细化乡村两级的职能和服务范围,充分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地位和作用;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业务指导和协助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督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各自覆盖人口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二)转变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职能。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团队服务,组建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所有人员要根据岗位、专业的不同,承担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把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加强机构内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其项目指导、督查职能;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基层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基层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二是规范服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按照规范规定内容、流程、要求提供服务,对重点人群的随访时间、次数、服务内容、检查项目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
(四)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创新考核模式,简化考核程序,以实效为导向,进一步完善三级考核机制。一是区卫生健康委定期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指导机构根据项目考核细则内容按职责分工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等。二是区卫生健康委定期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三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村卫生室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考核,要制定和完善项目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个人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根据考核结果核拨机构年度项目资金。机构内部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安排人员薪酬。
(五)完善信息化手段,提高项目监管能力。充分利用贵池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监测和监管,提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居民满意度分析、考核和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