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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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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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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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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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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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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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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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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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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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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5〕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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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洁强洗涤用品厂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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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洁强洗涤用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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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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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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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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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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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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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5〕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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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三令电器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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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三令电器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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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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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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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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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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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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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市监处罚〔2025〕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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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联嘉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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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联嘉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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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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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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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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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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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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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5〕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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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胜鹏车行(潘志鹏)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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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胜鹏车行(潘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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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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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6】条第一项第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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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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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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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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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5〕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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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妍美舍女装护肤店(李艳红)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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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妍美舍女装护肤店(李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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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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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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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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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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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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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5〕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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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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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九宏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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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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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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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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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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