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登记的社会组织实施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
参加年检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于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将符合条件的全部年检材料报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全区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年报须知
2、2025年度全区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表
池州市贵池区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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