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案 由
违法企业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贵)城罚决字〔2026〕第6号
焚烧秸秆
吴祥胜
3****************8
当事人吴祥胜在贵池区马衙街道灵芝村露天焚烧秸秆,其行为对大气环境产生污染。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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