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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638T/202603-00144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其他
标题: 关于印发贵池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02
关于印发贵池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2 11:51 来源:贵池区财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贵池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贵池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

 

为确保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池州市贵池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贵政办〔2009〕1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规划。各村(社区)要结合乡村发展实际和新农村建设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总体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要求,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编制具体项目,根据村级规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所辖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按照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编制任务,为后续项目建设提供科学基础依据。

第二条 项目申报审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村(居)委会根据群众意愿,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定的奖补对象、范围、标准和我省筹资筹劳办法的要求,结合本村(社区)项目投入和先期预算,编制项目方案(方案应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建设周期等内容)。经过规范民主议事决策程序通过项目方案后,填写《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项目预案及实施方案、工程预算及图纸、一事一议会议记录复印件、项目原状图片等相关资料,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村(社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安徽省**县(市、区)**乡镇(街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并附村级全部申报材料,报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改办会同财政、交通、水务、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报区政府审定后,区综改办下达项目计划到镇街道,由镇街道批复到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三条 项目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镇街道财政分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主动搞好服务,帮助村(居)委会搞好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预决算编制、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等工作。村(居)委会应成立3-5人的村民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项目,由区综改办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村(居)委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安全等进行管理监督。投资额较小、技术要求不高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公开发包的方式实施,也可以通过群众自建的方式实施;投资额较大、技术要求高的建设项目,可通过招标议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实施主体要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保障工程质量。

第四条 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村(社区)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验收申请,填报《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情况表》和《安徽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验收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财政、农业等相关单位,通过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工程量与投资额是否合理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成员和组长分别在验收表上签名、签署意见;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按标准重新修建。对技术性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项目,镇街道提出初验意见,提请区综改办组织验收。区级综改办根据镇街道上报的项目验收申请,应于3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验收组成员和组长分别在验收表上签名、签署意见;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按标准重新修建。区综改办可根据实际,组织对县域范围内实施的其他项目进行抽验。验收结束时要出具验收报告,并经村民质量监督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同意。整个考核验收过程必须有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受益群众代表全程参与。

第五条 项目公开公示。项目实施前,应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对经审核、拟批准的项目,区综改办通过政府信息网或相关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项目建成后,要将项目实施、筹资筹劳、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向村民公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透明、公开。

第六条 项目管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村民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各项目村(社区)应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建立完备的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明确好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管护主体、管护职责,落实好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管护人员、管护措施、管护经费,确保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管护取得良好效果。

第七条 项目库管理。各镇街道要确定专人管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并能熟练使用一事一议信息监管系统软件,对申请立项、审核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项目库建设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

第八条 项目档案。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将村民议事记录、筹资筹劳方案和清册、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建设预决算、施工合同、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前后图片、考核验收资料、资金拨付凭证以及管护协议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综改办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