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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03xr/202604-00015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贵池区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标题: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4-06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4)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4-06 09:58 来源:贵池区林业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本项目共申请财政资金1012.96万元,全部用于我区墩上等10镇街国家级级公益林管护补助,全年完成了44.8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17.79万亩非国有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管护任务,管护率100%,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生态平衡,促进了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1012.96万元,(皖财资环〔2025〕46 号)文件1012.96万元,所有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我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到位数1012.96万元,实际使用1001.20128万元,资金执行率98.84%。资金在2025年1月份才到位,在3月底前支付完成。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皖财资环〔2024〕122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5〕53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精心谋划,下发资金分配方案,并同时下发绩效目标;二是严格执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单位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全运行;三是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区林业局专帐管理,专款专用。通过乡镇财政分局对林农补助实行专帐管理,按照一卡通规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发放,确保林业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由相关单位独立实施的林业项目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资金拨付未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的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完成了44.8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17.79万亩非国有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管护任务,管护率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区森林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改善明显。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63.61万亩,年度实际完成值62.59万亩,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上级下达面积与我区实际区划面积有偏差;

指标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5.52万亩,年度实际完成值44.80万亩,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上级下达面积与我区实际区划面积有偏差;

指标3: 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17.79万亩,年度实际完成值17.79万亩;

(2)质量指标

指标1:天然林蓄积量增长情况,经验收实际天然林蓄积量持续增长;

指标2: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率=100%,经验收实际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合格率100%;

指标3:森林保护修复补助兑现率=100%,经验收实际森林保护修复补助兑现率100%;

(3)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100%,经验收实际森林保护修复补助兑现率100%;

(4)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16元/亩,经验收实际支付标准16元/亩;

(5)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林农得到管护补助,森林保护得到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1:通过项目实施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2: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社会效益指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升,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6)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通过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100%;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数量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为上级下达指标与我区实际区划界定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有偏差,我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4.7972万亩。

2.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国家级公益林上级下达任务与我区实际区划界定面积偏差情况,我局将通过正式文件形式提请安徽省林业局核减偏差部分面积,结余资金提请财政整合统筹使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同下一年度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挂钩,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自评报告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止目前,未发现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2026年4月1日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主管部门(盖章)

池州市贵池区林业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10分)

 

预算执行率
B/A×100%)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12.96

1001.20128

10

98.84%

9.88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012.96

1001.20128

-

 

 

      其他资金

 

 

-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分值(40分)

得分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单位资金拨付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8

8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8

8

 

 

执行准确性

在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8

8

 

 

预算绩效管理期情况

2025年开展绩效监控,上报2025年1-8月资金执行情况表,绩效监控表和绩效监控报告

8

8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单位支出责任

8

8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本项目共申请财政资金1012.96万元,全部用于我区墩上等10镇街国家级级公益林管护补助,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全年完成了44.8万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和17.79万亩非国有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管护任务,管护率100%,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了生态平衡,促进了我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
成值

分值
50分)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面积(万亩)

63.61

62.59

4

4

下达指标与我区实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偏差,我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4.7972万亩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45.52

44.8

4

4

下达指标与我区实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偏差,我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4.7972万亩

已落实管护责任的天然商品林

17.79

17.79

4

4

 

质量指标

天然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持续增长

持续增长好

4

4

 

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率(%)

100

100

4

4

 

森林保护修复补助兑现率(%)

100

98.84

4

3.95

下达指标与我区实际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偏差,我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4.7972万亩;81.6亩林地征占用,根据政策调整或核销。

时效指标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

100

100

4

4

 

 

 

 

 

 

 

 

 

 

 

 

 

成本指标

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元/亩)

16

16

4

4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

效果明显

效果明显

3

3

 

 

 

 

 

 

 

 

 

 

 

 

 

社会效益
指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和管理能力

明显提升

逐步提升

3

3

 

 

 

 

 

 

 

 

 

 

 

 

 

生态效益
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3

3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得到有效保护

得到有效保护

3

3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3

3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

≥85

100%

3

3

 

 

 

 

 

 

 

 

 

 

 

 

 

......

 

 

 

 

 

 

总分

 

 

 

100

99.83

 

说明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按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