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沙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
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气温回升、降雨增多、汛期已至,船舶修造行业高处作业 、动火作业 、吊装作业集中,安全生产风险、长江生态环保风险叠加上升。为进一步加强池州船舶工业基地船舶修造企业的行业管理,确保船舶修造领域环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池州船舶工业基地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区工信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池州船舶工业基地第二季度联合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池州船舶工业基地六家在产企业(鑫飞扬船厂、鑫安船厂、中海船厂、中远船厂、金朝船厂、天宇船厂)。
二、 检查时间
4月29日-4月30日
三、 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各部门及岗位安全职责是否明确并上墙;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全员签订、考核到位。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有限空间、起重吊装、高处、涂装、密闭舱室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健全,作业流程是否规范,符合审批的作业是否履行了审批制度。
3、重点部位的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完好;危化品的管理是否分类分区储存,标识是否清晰。
4、 厂区起重机械、龙门吊、叉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完成登记注册、定期检验,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5、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限位器、制动器、安全阀、压力表、钢丝绳等)是否定期校验、日常维保是否到位,运行状态是否完好有效。
6、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厂区船坞废水、含油污水、洗舱废水、生产生活污水是否全部实现收集贮存,严禁私设排污口、直排长江;防渗、截污、围堰设施是否完好。
7、是否成立防汛办公室,明确责任人及值班电话;是否制定防汛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开展汛期应急演练,防汛物资与装备台账是否清晰、数量是否充足、存放是否到位、是否完好可用。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部门协作。区工信局要统筹安排检查工作,明确时间,确保相关部门人员到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乌沙镇要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至各企业,并配合做好联合检查工作。
(二)精心指导,依法行政。联合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据职能,精心指导,依法行政,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等规定,结合《船舶修造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指引》及时为企业“把脉问诊”,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整改的立行整改到位;不能立行整改的应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置。
附件:池州船舶工业基地现场联合检查表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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