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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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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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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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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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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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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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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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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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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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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6〕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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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熊咔哝百货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提供服务、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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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熊咔哝百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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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约定提供服务、销售未获得3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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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警告,罚款;
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六十六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379】条第二项第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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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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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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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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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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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失效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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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步岭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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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失效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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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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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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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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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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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6〕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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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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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天湖风景区九蒸坊茶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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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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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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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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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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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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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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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春茗茶行(陈胜利)涉嫌存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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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春茗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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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以及构成了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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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警告、罚款;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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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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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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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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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贵市监处罚﹝2026﹞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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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王五六早餐店(王五六)涉嫌存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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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王五六早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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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以及构成了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仍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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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警告、罚款;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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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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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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