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准入与退出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长期失效充换电基础设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备案及运营管理要求,现就乌沙镇人民路公共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清退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清退的项目为池州恒天易开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乌沙镇人民路公共停车场充电站项目,项目单位为池州恒天易开汽车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乌沙镇人民路卫生院附近公共停车场,备案建设内容为建设充电车位5个、充电桩5个、充电枪5把,充电模块总功率35千瓦,场站单枪平均功率7千瓦。该项目已于2017年7月28日正式运行,2023年1月以来长期未用电。
二、清退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池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准入与退出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第五章“退出管理”第二十四条相关条款,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符合清退处置情形:
(一)已接入省级监管服务平台但一年内无在线充电数据的新建充换电基础设施。
(二)新建已投运超过2个月未接入省级监管服务平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三)2023年以前建设且不具备接入省级监管服务平台功能的老旧充换电基础设施。
(四)出现严重损坏且6个月内未正常工作充换电基础设施。
(五)未定期进行巡查维护保养检修,导致存在安全风险且不能消除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三、清退要求
1. 池州恒天易开汽车运营有限公司需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向属地供电公司办理该项目的电表销户、拆表手续;
(2)自行拆除项目拟建设的所有充换电设施及附属设备,恢复场地原状,消除安全隐患;
(3)向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项目清退完成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2. 若逾期未完成清退工作,属地相关部门将按照《池州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指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后续处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四、公示期限与反馈渠道
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13955500035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示。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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