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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发布贵池区2026年水稻单产提升“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5-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发布贵池区2026年水稻单产提升“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及揭榜指南的公告

来源: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5-1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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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促进水稻单产提升,我区建立了“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并发布2026年水稻单产提升“揭榜挂帅”项目1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榜单内容

  (一)榜单名称:水稻“精量播种+智能化机插”种植技术模式集成及示范推广。

  (二)实施内容:针对贵池区油(麦)茬水稻整地质量差、育秧难、秧苗素质不高、栽插水平低、肥水运筹不科学、抗逆性低等导致大面积产量不高、稳产性差的问题,重点推广工厂化育秧、精量播种、精准机插、精准肥水运筹、病虫草绿色防控等技术,集成应用以“精播旱育壮秧、智能辅助机插、氮肥后移平衡施肥、浅露烤湿节水灌溉”为核心的水稻“精量播种+智能化机插”种植技术模式,建立1个示范基地,并在全区进行推广应用该技术模式。

  (三)考核指标:

1、集成水稻“精量播种+智能化机插”种植技术模式1套;

  2、建设高产示范片1个,树立示范标牌,示范面积不少于200亩,亩产达到780公斤/亩以上;

  3、举办现场观摩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4、该技术在全区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5万亩;

  (四)完成时限:2026年11月;

  (五)项目资金:12万元,验收通过后一次性补助给揭榜单位。

  (六)知识产权归属:归发榜方、揭榜方共同所有。

  二、揭榜指南

  (一)揭榜单位要求

  1、揭榜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揭榜;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应联合贵池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

  2、揭榜单位在项目相关领域有较强的科研实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有能力完成项目任务。

  3、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换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4、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揭榜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技术成果和组织管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揭榜流程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进行自愿申报,填报《“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时间报送贵池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二)专家评审。贵池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主要包括:

  (一)《“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二)揭榜单位相关生产、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知识产权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术标准,实验室、试验设备、试验田图片等;

  (三)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职称证明等复印件,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全职工作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学术著作、论文等首页;科研奖励证书;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学术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开发、转化、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四)如有联合揭榜单位的,还需提供参与揭榜单位的合作协议。

  联系人:蒋春信;联系电话:13637121056

  附件:《“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池州市贵池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2日

  
“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表

牵头揭榜单位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职称

项目负责人电话

参与揭榜单位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职称

项目负责人电话

榜单名称

实施地点

地点具体到村组

揭榜指标

要明确预期达到的考核指标,不低于发布榜单的指标要求。

实施内容

包含实施规模、工作方法、技术措施等

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牵头揭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参与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参与揭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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