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水利厅禁捕水域非法矮围排查整治反馈的贵池区天生湖乌头湖圩矮围清理整治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天生湖乌头湖圩矮围。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贵池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拆除矮围及其配套设施,恢复湖泊地面原状。
四、目标任务
五、完成时限
2026年8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6年3月,贵池区涓桥镇政府组织对天生湖乌头湖圩矮围两端进行拆除,在西段开挖600米,清运土方8400立方米,在东段开挖200米,清运土方2800立方米,直至挖掘机械无法作业处。同时,在6月份对乌头湖圩周边2道子埂进行破口开挖,恢复水系联通。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共5个工作日)向池州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19793
电子邮箱:czhzz793@163.com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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