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84897/201907-00001 | 组配分类: | 审计整改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审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标题: | 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17 |
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刘中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8月27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落实,提升整改成效。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听取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三个落实”,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公开措施落实。2018年5月,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贵政办〔2018〕19号),着眼于建立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发挥部门协作配合作用,做到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分类督办,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12月,为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印发了《池州市贵池区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贵经责组【2018】1号),进一步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约谈范围、程序和整改结果运用。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区政府督办室和区审计局全程跟踪督办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一是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镇街道、区直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既要抓好本单位问题的全面整改,又要督促下属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区审计局及时将27项整改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审计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三是强化问题跟踪督办。区政府督办室和区审计局根据各单位整改进度,先后发出3批次《督办通知》,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及时反馈整改动态,限时办结审计问题。同时,区审计局加强审计整改业务指导,严把问题整改关,确保问题有效整改。
通过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有关部门、责任单位收回财政资金1034.33万元、上缴国库资金31259.76万元、退还违规集资92.3万元、清理往来款1424.69万元、清理欠税1592万元、纠正各类违规问题19个、跟进落实城乡居保惠民政策2项、投入使用社会保险生存认证管理系统1套、提起行政诉讼案件4起、完成8个灾后水利项目的竣工验收、促进173家企业2748人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订完善规章制度5项。被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2人。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3大类27个问题。截止3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24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整改到位率89%。此外,上年度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2个仍在整改中。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的24个问题
1、关于少数单位预算支出未执行到位问题。少数单位平台结余资金主要是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或结账时间推延造成部分预算资金未支出而形成的结余。对一些单位预算支出结余资金,2018年初,区财政局已按规定(中央专项2年,省专项1年)收回结余资金627.44万元。
2、关于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2018年,区财政局继续加大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力度,一是对有偿还能力的借款单位,督促其制定清偿计划,分步清偿到位;二是出借款项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的,梳理出符合列支条件的暂付款项,在财力允许前提下,报经区政府同意后进行列支;三是对部分符合清理条件的往来款项进行帐务处理,目前已清理往来款1409.18万元。
3、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针对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保值增值管理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贵池区本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大额资金拨付采取集体决策和询价(利息)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针对公务卡使用率较低的问题, 2018年10月,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凡是公务活动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全区公务卡结算比率明显提高。
4、关于部分企业仍然拖欠税款问题。审计问题交办后,区税务局积极通过上门催缴、下发公告、要求相关企业落实还款计划等有效措施,加大欠税清理力度。截至2018年底,共清理欠税1592万元,收到明显效果。
5、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区政府办已将往来款项余额10万元缴至区国库并已核销;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8月25日将2400元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调账处理;市二中已收回“其他应收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5000元,除涉及房改等部分往来暂不能调整外,其他往来款项已清理到位。
6、关于违规集资建教学楼问题。审计期间,市二中已筹集资金将教职工集资余款92.3万元进行了全部清退。
7、关于灾后5个水利项目工期滞后,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问题。审计结束后,相关建设单位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丰收圩堤防加固工程、黄湓河唐田段防洪治理工程、唐田镇三座水库主体工程已于2018年5月完工。截至去年年底, 龙舒河出口河段河道治理工程、牌楼镇东风水库、殷汇镇毛家冲水库等3个灾后水利项目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8、关于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2018年5月,丰收圩堤防加固工程、黄湓河牛头山段防洪治理工程、龙舒河棠溪段防洪治理工程、龙舒河出口段河道治理工程等4个项目建设单位已按审计要求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贵池区环保局审查。
9、关于新列入的审批事项业务未开展问题。2018年底,区政府公布的《池州市贵池区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8年本)取消了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批事项; “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许可”事项已变更为“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登记”,省里已明确此项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区市场监管局不再承担此项工作。
10、关于个别单位行政执法公示不及时问题。审计期间,区交通运输局已对行政审批信息未及时公示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次性公示了2018年1-4月份行政审批信息。此后,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按规定逐月公示行政审批信息。
11、关于存在多领取养老金问题。审计期间,区城乡居保中心已追回15人多领取的养老金并办理了终止参保手续。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去年区城乡居保中心招标采购了社会保险生存认证识别系统,并投入使用,全区社会保险生存认证工作真正实现了网络化、便捷高效化。
12、关于将不符合代缴标准的人员代缴保费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区城乡居保中心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取消了不符合代缴等级人员的代缴资格;二是对2016年前已注销残疾证并享受2017年代缴费的人员,区城乡居保中心已将其账户封存,并请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帮助扣回多代缴的保费;三是每年定期开展政府代缴对象资格审查,杜绝为不符合代缴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代缴保费的现象发生。
13、关于个人未缴清保费影响领取养老金问题。审计发现,2017年全区满60周岁人群中有467人因未及时缴清保费,造成到龄次月没有享受养老金待遇。
经区城乡居保中心核查,多数是贫困户参保人员到龄时由于以前年度未缴费,导致到龄未及时享受养老金。2018年下半年,区居保中心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到龄未享受养老金人员名单下发给所属镇(街道),要求村(居)经办人员上门动员参保人员补齐保费;另一方面积极落实贫困户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对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因欠费或中断缴费未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个人不再补缴保费,直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4、关于未及时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计划问题。区教育体育部门积极整改,对2018年12月上级提前下达我区的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预算350.9万元(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307万元,幼儿资助43.9万元),及时安排了项目计划。
15、关于部分续贷过桥资金未如期收回问题。审计发现,区国资公司未能及时收回续贷过桥资金本金计1056.50万元。截至2018年底,区国资公司对所涉及的四家企业已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6、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区财政问题。区国资公司2015年收取的企业续贷过桥资金利息7万元,已于2018年8月2日按规定上缴区财政账户。
17、关于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失业保险金问题。对已缴纳工伤保险而未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区税务、财政、人社部门已于2018年9月对审计报告中所列的单位进行了核查,并督促参保。截至2018年底,全区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已由2017年的14770人增加到17518人。
18、关于多发放失业保险金问题。贵池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已于2018年9月初对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发出退款通知,3人均于当月将多领取的0.6万元失业保险金退回专户。
19、关于全区失业保险参保率低问题。区人社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增设了失业保险窗口,通过提升失业保险工作服务质量,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区失业保险覆盖面。截至2018年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户数由2017年末的840户增加到1013户,参保人数由2017年末的16411人增加到19250人,全区失业保险参保率提高17.3个百分点。
20、关于违规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问题。由于审核把关不严,申请资料不实、不全等原因导致申请人违规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1.77万元。审计期间,区住建局已全部收回违规享受的补贴资金。
21、关于保障房租金收取不到位问题。审计发现,2017年以来全区应收未收或未按合同约定少收保障房租金179.95万元。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收回租金168.31万元。截至2019年3月底,兴业公司收回锦绣苑廉租房租金11.64万元,全区保障房所欠租金已全部收回。
22、关于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由于基层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导致少数人员(家庭)重复享受和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4万元。审计期间,有关镇街道已收回违规补助资金。
23、关于区福利工厂工资发放标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问题。区福利工厂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整改。留守人员按区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总额70%比例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180元;下岗职提高了工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增加到500元。
24、关于区福利工厂房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问题是区福利工厂公房出租未采取招投标或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实际收取相同房产租金标准差异较大。
2019年3月,区福利工厂对米兰婚纱已租赁到期的门面房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招标,租金由过去4000元/月增加到4500元/月;其他租赁未到期的门面房,待合同到期后再进行公开招标。
(二)正在整改的3个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已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该核销的报区国资委审批,并做好账实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2、关于两家企业申请延期纳税期满未按时缴税问题。
区税务局已于2018年9月27日再次下达催缴通知书,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依法对两家账户进行了检查,并采取相关处罚措施,促其尽快缴纳税款。
3、关于城区幼儿园办学规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问题。
目前,区教体局正在按照池州市教体局《关于开展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2019〕37号)要求,会同区住建等部门,对我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力求逐步解决城区幼儿园办学规模严重不足和班级超额问题。
(三)上年度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
1、关于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问题。2017年12月,市二院、市中医院重新修订了绩效考核方案,并上报区卫计委审批。2018年6月20日,区卫计委分别对两家医院上报的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批复。目前,市二院、市中医院已将之前纳入工资表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绩效考核。此问题已整改到位。
2、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问题。截止审计日,市中医院历年借款余额9.7万元。2017年8月市中医院已收回5名职工借款8.5万元,另有一位已去世的职工因房改拆迁借款1.2万元未收回。2018年6月6日,市中医院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并结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召开院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将已故职工的房改拆迁借款1.2万元,按照一次性补偿职工家属搬迁安置费列支管理费用。此问题已整改结束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此类问题主要发生在2013年以前的安置房建设项目。江口街道办事处、兴业公司等有关建设单位已提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土地指标、办证费用等相关问题,并协调规划、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正在抓紧补办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销售许可证等手续。此问题仍在整改中。
4、关于资产负债率未得到有效控制问题。市中医院按照合同约定制订了银行借款偿还计划,力争2-3年内将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的安全预警线范围内。近两年,市中医院积极筹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2017年度偿还借款300万元,2018年度偿还借款500万元,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此问题仍在整改中。
5、关于未足额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问题。由于区水产局无法对全区专业捕捞渔民年产值进行分户测算,因此,过去在实际开展渔业资源保护费征缴时降低省定标准征收。2018年9月18日,区水产局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暂停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的请示》(贵水【2018】72号)。为减轻专业捕捞渔民负担,区政府已同意暂停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此问题已整改结束。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一)充分运用审计监督结果,着力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揭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切实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在制度完善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问题。建议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区财政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建立日常工作协调与成果利用机制,综合运用审计结果,促进问责追责。
(二)全面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持续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不断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继续落实问题整改“清单销号”制度,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结合统筹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将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促进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继续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将综合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制度,促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三)大力推进审计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效果。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三大攻坚战”,突出审计重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技术方法,着力提高审计质量。认真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8〕53号)精神,持续加强预算执行审计、部门专项资金审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启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全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四)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着力推动突出问题有效落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坚持真改实改、高标准推进整改,结合省市开展的上下联动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我区正在实施的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着力纠正全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不及时和私设“小金库”屡禁不止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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