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32847231/201703-00689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 成文日期: | 2017-03-15 | 发布日期: | 2017-03-20 21:00 |
| 发文字号: | 贵政办〔2017〕1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全面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区交通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2568202 |
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全面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7〕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贵池工业园区、前江工业园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贵池区全面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池州市贵池区全面推进货运车辆超限
超载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有效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五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6〕60号)精神,根据《贵池区推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贵办发〔2017〕12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样板区”目标,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依法治超”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切实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4月,全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级公路和乡村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降至1%以下,上路行驶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得到100%查处;到2017年5月,基本杜绝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现象,无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到矿山企业运输;到2017年7月,货运源头管控全覆盖,无非法装载行为,科技治超等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实现治超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源头管控。加强矿山、水泥厂、沙石场、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随机检查出厂(场)货车,严格核查货物出厂(场)记录和装载证明,按政策规定标准装载。对于违规为货车装载配载货物、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的货源企业,一律停业整顿,严厉处罚。落实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制度,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二)强化路面稽查。采取固定治超和流动治超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性开展路面稽查,严查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短途接驳、拒绝接受治超执法检查等违法行为,对强行闯卡、故意堵塞交通、破坏治超检测设施设备、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推进科技治超。根据省、市科技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加快治超站点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推进联网运行。区科技治超综合管理平台实行24小时工作制,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进行及时采集并上报区治超办,由区治超办按照交通运政、公路路政、公安交警各自职责落实违法车辆调查和处罚,实现对辖区内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车辆、货运源头等单位精准管理。
(四)打击非法改装。组织公安、交通、经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对从事非法改装货车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车,强制切割并责令恢复原状,同时依法处罚个体车主和货运企业;对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予以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五)狠抓扬尘污染。所有运送矿产品、沙石及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货运车辆须按照要求进行覆盖,实现密闭式运输,坚决杜绝货物泼洒和扬尘污染。加大货运站场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对货运车辆装卸过程中粉尘污染较严重的货运站场进行重点整治,货场须设置给水管并配备专人洒水抑尘,防止货场产生扬尘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推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区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组,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重点问题,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好部门职责。各镇街道切实承担起治超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逐项分解落实任务,形成责任网格体系。
(二)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成立区治超联合执法大队,下设机动保障中队、殷汇中队、梅街中队、墩上中队,实行驻点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集中联合执法;各镇街道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辖区内每个货源单位不少于1人的要求,成立不少于3-8人的专门监管队伍,协助抓好辖区内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三)加大治超投入。治超行政罚款实行“查缴分离”,区财政将治超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人员经费、执法设备等支出。
(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开设治超专栏、张贴标语横幅、印发宣传手册、致公开信、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适时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治超一线,宣传治超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举措。
(五)严格责任追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查处超限超载案件中工作不力、设置障碍、通风报信、因超限超载车辆引发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六)强化督查考核。将治超工作纳入区推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统一调度,原则上,每月对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和案件办结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把治超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各镇街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贵池区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组成员
2. 贵池区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组成员职责
附件1
贵池区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组成员
组 长: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方锡友(区交通运输局)
成 员:吴福安(区委宣传部)
熊吉胜(区监察局)
刘贵阳(区财政局)
胡贵祥(区维稳办)
刘俊玲(区市场监管局)
汪忠新(区经信委)
曹承乐(区安全监管局)
章晓明(区环保局)
宁世斌(区农机局)
孙大海(区公安分局)
罗应乾(区国土资源分局)
张先卫(马衙街道)
王亚敏(江口街道)
张硕秋(里山街道)
方中民(秋江街道)
林 志(梅龙街道)
刘志松(墩上街道)
鲍推舟(殷汇镇)
吴怀昌(涓桥镇)
姚胜龙(牛头山镇)
汪发祥(梅村镇)
吴岳胜(唐田镇)
徐 俊(牌楼镇)
刘兴维(梅街镇)
方小亚(棠溪镇)
汪正祥(乌沙镇)
余晓东(区交通运输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锡友同时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晓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区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货源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做到“每周必查”,并有检(巡)查记录;负责辖区内货源企业的规范装载(视频监控子系统正常使用、每车刷卡称重)、车辆喷淋出场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对境内出现的超限超载行为要及时劝阻并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依法打击。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公路路政、运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货物运输源头及国省干线、县道路面综合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抓好科技治超监控平台的互联互通,规范治超站点运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及港口企业违规配载查处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整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区监察局:负责依法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对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区财政局:负责整治期间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维稳办:负责做好社会稳定维护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交办、转办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查处。
区经信委:负责落实交办、转办的生产、销售违规车辆企业查处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因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区环保局:负责配合做好整治工作,对整治期间发现的涉及影响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区农机局:负责农机相关行驶证件的核发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农机超限超载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市交警部门落实交警参加路面治理专项行动,把好货运车辆年审关;落实交办、转办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查扣;做好矿山企业火工品的管控;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超安全秩序。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查处装载货物源头单位非法占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区治超办:负责根据区科技治超监控指挥中心上报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相关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分别向区治超综合执法大队、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并协调开展对违法车辆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