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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6345493/201812-00049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群众 / 通告
标题: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7-1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11 17:21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一)上级财政补助;

(二)区级财政补助;

(三)利息收入;

(四)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等其他收入。

(五)区财政应根据核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实际补差水平、保障标准调整和一次性补助发放计划等因素,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不含一次性补助和预拨经费)的差额部分,编制年度城乡低保资金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城乡低保资金缺口时,市、区财政部门应通过追加预算及时予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