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注册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索引号: 11341802796428028Q/201912-00069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池州高新区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池州高新区政务公开投诉受理机制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3
池州高新区政务公开投诉受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9-12-23 16:52 来源:池州高新区 字号:[默认 超大]


第一条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的顺利开展,改善服务态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机关及公务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保障服务对象的投诉和控告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

第三条  投诉内容

1、按照方便、快捷原则和"一次性办成的"的要求,对所申办的事项施延不办理完毕又不能说明理由的;

2、服务态度恶劣、作风粗暴、故意刁难、索拿卡要的。

3、违反政策规定和政务公开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受理程序

1、政务公开投诉由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并接受纪委监督调查。

2、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承办单位要将处理结果分别向转办单位和投诉者予以回复。

3、对投诉问题的调查,按分级管理的办法,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由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处)级干部和重要问题报请上级处理。

4、园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投诉的问题调查核实后,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园区党组讨论决定。园区党组的决定,由园区有关职能科室执行,园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督办,确保投诉处理落实到位。

第五条  处理办法

1、对个人的处理分为三个档次:经济处罚、调离岗位、辞退;对单位和部门的处理分为两个档次: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

2、对公务人员一年内被投诉经查证属实,一次扣发三个月奖金,二次扣发半年奖金,三次扣发全年奖金并调离现岗位,出现第四次由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辞退。

3、对单位和部门经查证属实的,由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被投诉一次的,由主要负责人写出局面检查,被投诉两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4、对投诉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

第六条  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0566-2416525

第七条  本制度由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