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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73922786U/201903-00001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标题: 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19年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3-25
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2019年防汛抗旱 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3-25 10:44 来源: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字号:[默认 超大]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等。

1.4  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负责,公众参与。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依法防洪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旅游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设立旅游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以下简称旅游区防指),负责组织、指挥旅游区的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2.1.1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挥  长:刘子宾

 指 挥 长:黄  杰

      员:章  丽、田  义、王建军、章征胜、佘飞宁、方立华、余银堂、鲍国胜

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五个指挥所,其工作职责和责任人为:

(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建军

负责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接收、传达及收集整理上级相关文件、命令、天气预警信息,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和信息,执行上级防指的指示、调度和命令,保证通讯通畅及提供后勤保障。及时掌握汛期、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和指挥部领导报告。提出防汛防台风抗旱的目标、重点、对策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旅游区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旅游区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负责旅游区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拨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二)指挥所

1、下丰塞指挥所责任人:田义

主要负责下丰赛圩和下丰赛排涝站的防汛工作。

2、李家圩指挥所责任人:佘飞宁

主要负责李家圩的防汛工作。

3、蒋家圩指挥所责任人:方立华

主要负责蒋家圩的防汛工作。

4、山塘指挥所责任人:鲍国胜

主要负责旅游区内泥湾塘、西畈塘、麻园塘等山塘、农田水利主干沟渠、东西3条南北向撇洪沟等防汛工作,做好农田防汛工作。

谷潭圩指挥所责任人:余银堂

5、主要负责谷潭圩的防汛工作。

2.1.2  旅游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在党工委、管委会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相关决定、指令,统一指挥旅游区防汛防台风和抗旱工作,宣布启动、终止旅游区防汛、防台风、抗旱应急预案。

2)组织召开旅游区防指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汛防台风抗旱工作会议,分析预测台风、暴雨、洪涝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灾、抗灾、救灾应急措施。

3)下达防灾抗灾、抢险救灾命令,执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旱指令。

4)按照预案组织成员做好防汛防台风和抗旱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旅游区参与防灾抗灾、抢险救灾,指导灾后重建。

6)协调区防指组织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1.3  旅游区管委会各部门职责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正确把握旅游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联系、接待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防汛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筹集防汛资金,按照旅游区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防汛经费并监督使用。

管委会纪工委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汛抗旱的干部职工履行防汛职责、执行防汛纪律的情况,并对违纪、渎职失职行为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调查处理。

管委会园林管理局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及时接收天气预测预报信息,及时向镇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督促在建涉水工程做好防汛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园区内落户企业项目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旅游区水灾的救灾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旅游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

管委会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预警预报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道路、桥梁、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指导;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

管委会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维护防汛期间的秩序,保障运送防汛人员和抢险物资的交通畅通。负责协调联系辖区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2.1.4  旅游区防指办公室职责

承办旅游区防指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旅游区汛情、旱情、工情并及时上报防指;根据旅游区防指决策,具体统一调度旅游区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拨;督促、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旅游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信息。管委会办公室应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接收工作,当预报有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及时报送旅游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水文信息。管委会园林管理局应及时了解掌握秋浦河、白洋河水文变化趋势,预计洪峰水位出现时间。

3.1.2  河道堤防信息

进入汛期,各防区应随时掌握所负责防区的水位信息,认真做好记录。当河道水位超设防水位时,各防区应负责巡堤查险并及时将情况报告旅游区防指办公室。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各防区应按要求组织人员上堤巡堤查险和防守,及时将有关工程及防汛信息上报旅游区防指。

3.1.3  山塘沟渠信息

进入汛期,各防区应随时掌握山塘的水位信息,严格控制汛限水位。当山塘超汛限水位后,应按照规定,增加对塘埂、溢洪道等区域的巡查次数,做好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当发现险情或建筑物运行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旅游区防汛指。

3.1.4  洪涝及旱灾信息

灾害发生后,各防区应及时向旅游区防指报告灾情。旅游区防指应及时收集洪涝及地质灾害灾情动态信息,按规定报区防指,重大防汛抗旱行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须核实后立即上报。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旅游区防指办公室应落实防汛抗旱队伍,检查维护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储备足够防汛物资,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保证通信畅通。管委会园林管理局应检查维护防汛工程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3.2.2  洪水灾害预警

(1)当秋浦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旅游区防指发布汛情信息。当秋浦河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山塘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上报区防指,由区防指视情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当穿堤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圩堤、山塘等出现重大险情时,各防区应组织抢险同时上报旅游区防指,旅游区防指应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并立即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区防指报告。

3.2.3山洪灾害预警

(1)山洪灾害易发地区,明确山洪监测防治机构及职责,组织制定、完善本区域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划分并确定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群众、重要物资安全转移方案,及时发布预警预报。

(2)山洪灾害易发区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和预报措施。当预报或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加强观测。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

3.2.4干旱灾害预警

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进入汛期、旱期,旅游区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跟踪掌握雨水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各防区应加强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向旅游区防指报告,同时采取措施,努力控制险情。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旅游区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等方面工作。

4.2  Ⅰ级应急响应(红色汛情预警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圩口发生超保证水位的洪水或重大险情;

(2)圩口堤防发生溃破决堤重大险情;

(3)山塘发生漫埂、决口重大险情;

(4)居民生活饮用水发生困难。

5)收到上级防指发出的红色汛情预警信号。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全面启动旅游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全体防汛抗旱人员到岗到位,按预案要求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即使旅游区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全力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2)旅游区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组织灾区人员按预案有组织转移。

(2)旅游区防指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及时筹集下达防汛抗旱及救灾资金。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管委会办公室及时联系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旅游区防指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旅游区防指领导到现场督查指导抢险工作,请求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

4.3  Ⅱ级应急响应(橙色汛情预警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圩口发生接近保证水位的洪水;

(2)圩口堤防、涵闸、泵站发生较大险情;

(3)重点山塘发生重大险情危及下游居民安全;

(4)出现洪涝灾害或者旱灾。

5)收到上级防指发出的橙色汛情预警信号。

4.3.2 Ⅱ级响应行动

(1) 全面启动旅游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全体防汛抗旱人员到岗到位,按预案要求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即使旅游区没有出现灾情,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全力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2)旅游区防指指挥长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照《防洪法》等有关规定,视情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3)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当秋浦河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旅游区防指领导要靠前指挥,现场防汛指挥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旅游区防指可申请区防汛抗旱应急支队支援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圩口出现超警戒水位的洪水;

(2)圩口堤防发生一般险情;

  (3)山塘发生较大险情;

4)收到上级防指发出的黄色汛情预警信号。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 全面启动旅游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全体防汛抗旱人员到岗到位,按预案要求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2)旅游区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将情况上报旅游区防指指挥长。

(3)当秋浦河达到警戒水位时,各防区要到分工的责任段进行巡逻查险,并按规定上足防汛抗旱民工,准备好物料。旅游区防指应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并将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区防指。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各防区负责人应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并组织抢险。必要时,请示区防指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蓝色汛情预警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收到区政府应急办或区防指要求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

(2)旅游区防指收到橙色以上天气预警信息;

3)圩口外河水位达到设防水位

4)下丰赛圩内水位达到起排水位;

5)山塘发生一般险情;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旅游区防指办公室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坚持24小时值班,并由旅游区防指办负责人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视和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旅游区防指。

(2)当秋浦河达到设防水位时,各防区要进驻防区(段)开展巡逻查险工作。按规定组织民工上堤防汛查险,并将工作情况报旅游区防指办。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旅游区防指应立即组织抢险。

 (3) 安排专人密切监视下丰赛圩水情,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组织对下丰赛排涝站开机排涝,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报告旅游区防指办。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秋浦河洪水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秋浦河段堤防主要为杏花联圩,该堤防防汛“三线”(设防、警戒、保证)水位分别为:设防水位13.7m;警戒水位14.4m;保证水位17.02m。(吴淞高程)

(1)当秋浦河达到设防水位时,各村、各防区人员要进驻防区(段)进行巡逻查险工作。对堤身及护堤地范围要分段、分条查清。重点检查堤身是否平整,有无雨淋沟,堤顶有无坑凹,堤身草皮或护坡有无破坏,堤坡有无洞穴,特别是白蚁巢穴。堤表面有无裂缝,特别是常发生的堤肩缝。护堤地范围内有无人畜造成的坑凹,有无大牲畜上堤。涵闸的闸门和洞身止水等是否完好。对查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以免高水位出险。检查情况要作详细记录,对可能造成险情的问题要做标记,经常观察。组织实施采购抢险物资,包括发电机、麻袋、砂石、木板;救护物资:雨衣、雨鞋、手电筒、救生衣、救生圈、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防暑药品;抢险工具:铁锹、长绳等,并保证预案启动后,迅速将抢险物资运至事故现场。组织好救援车辆、设备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工作,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2)当秋浦河达到警戒水位时,各村、各防区人员要到分工的责任段进行巡逻查险,并按“三线”上足民工,准备好物料。防汛进入一线状态,上堤民工每公里十到十五人。旅游区防指组织督查、巡查组进行巡查。检查范围要扩大到护堤地以外30—50米,每天检查次数要不少于4次,检查重点:临水坡有无浪坎,防浪措施是否安全,防浪材料是否到位。堤身有无滑动痕迹,如鼓包、开裂、错缝等。堤身坑凹裂缝处理情况。堤背水坡浸润线出逸点高程及随洪水位升高变化情况,有无集中漏水眼,堤脚有无“软脚病”。护堤地范围有无散浸、管涌,附近水塘水面有无水花、气泡等。对查到的险情做详细记录,做好现场标记,及时上报,尽早处理,以免发展危及安全。除专人检查外,要教育动员群众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3)当秋浦河预报接近保证水位或遇到重大险情时,旅游区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责任段,靠前指挥;现场防汛指挥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增调防汛抢险民工,重要险工险段应确定专人防守。抢险技术难度较大时,旅游区防指可申请区防汛抗旱应急支队支援抢险。必要时,可按程序请求动用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突击抢险。预报水位超过警戒水位1米,防汛进入二线状态,上堤民工每公里增至二十到三十人。预报水位将达到保证水位,防汛进入三线态,上堤民工每公里增至三十到五十人。遇较大险情时,要临时增调抢险民工。水位达到保证水位预报继续上涨时,要全民动员,全力抢险,力争抗洪保安。

4.6.2 山洪灾害

山洪灾害威胁区应当制定防山洪专项预案和人员转移预案并报旅游区防指办。

4.6.3  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

(1)当出现水库溃坝、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旅游区防汛指挥部要立即启动抢险预案和人员转移预案并及时发布,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向上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向下游可能受灾区域的地方预警。

(2)防汛指挥部应迅速组织转移淹没区或洪水风险区内群众至安全地带,成立后勤、稳控等多个小组做好移民的后勤保障,搜集志愿者服务队提供志愿服务。

工程出险地点的下游可根据预案利用有利地形构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或减缓洪水推进速度。同时,报请上级防指应充分利用行蓄洪区及其它次要堤圈进行蓄洪分洪,做到有计划分洪,为抢险创造条件。

(3)启动堵口抢护预案时,要充实现场抢险领导力量,设立技术专家组、施工组、物资器材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等,既要保证抢险工程质量,也要保证抢险人员安全,必需制定好转移方案和安排好转移路线。

4.6.4  干旱灾害

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 特大干旱

强化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旅游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2)严重干旱

启动抗旱预案二级响应,旅游区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全力抗旱,采取应急抗旱措施,适时申请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生饮用水困难的,应组织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有关单位送水。督促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出现水源紧缺的地方,启用应急水源工程。

(3)中度干旱

旅游区防指及时掌握旱情发展情况,适时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适时向受旱地方派出抗旱指导组,并向区防指报告旱情;提请上级向受旱地区给予资金和抗灾用电支持。防指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会商,布置抗旱工作,及时分析预测水量和供水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加大抗旱投入;定期向上级防指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防指办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旱情预警预报,强化蓄水保水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4.6  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  信息内容。防汛信息主要包括:雨水情、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水工程、行蓄洪区调度运用情况,参加防汛抗洪人力调集情况,防汛物资及资金投入情况,因水灾转移人口及安置等情况。

4.7.2  信息报送。防汛信息实行统一管理,逐级上报。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实行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3  信息处理。

1)信息上报权限: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出;重要和需要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信息,须经指挥长审签。

2)信息处理权限:本级防汛信息、一般性防汛信息,报送本级防指办有关负责人处理。重要信息由防指办负责收集、整理,经指挥长签批后,按领导批示分头办理,防指办负责督办,信息发布、处理过程、结果由防指办负责资料整理归档。

4.7.4  信息核查。凡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准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由旅游区防指办根据上级部署进行调查、核实、上报和发布。在核查结果没有公布之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上报或者发布,否则按影响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8  应急结束

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时,旅游区防指可按规定的权限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管委会应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应急保障

5.1  组织保障

达到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条件时,旅游区防指各成员应全部到岗到位,确保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禁止请假,并在旅游区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防汛工作和管委会、上级防指交办的各项工作,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高效运转。

5.2  队伍保障

5.2.1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

群众防汛抢险队伍是防汛抗洪的基本力量,承担巡堤、查险、排险任务。按照《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支流主要堤防巡逻抢险规定》,一线民工每公里10-20人,二线民工每公里20-30人,三线民工每公里30-50人,群众防汛抢险队伍由杏花村街道负责组建,由旅游区防指调度。

5.2.2  防汛抢险应急队伍

旅游区防指办公室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主要承担对抢险设备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防汛抢险任务。由旅游区防指统一调遣,赴指定地点实施抢险。

5.3  物资资金保障

5.3.1  物资储备

旅游区防指办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其物资每年汛前需进行整理、充实,规定地点存放。汛后安排专人进行登记、看管、保护。

5.3.2  物资调拨

(1)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应本着“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及时高效”的原则,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2)储备的防汛物资调拨须向旅游区防指办申请,经旅游区防指指挥长批准,由防指办向各储备单位签发调拨令。紧急抢险情况下,可用电话申请批准调用,用后补办手续。申请内容包括用途、需用物资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等。

(3)进入紧急防汛期,各防区应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5.3.3  资金保障

管委会每年安排防汛经费并进入财政预算,用于辖区内防汛物资储备、水利设施运行与维护、水利工程应急除险、防汛抢险、卫生防疫和困难群众的安置工作。

 

 

 

 

6  善后工作

 

发生洪涝灾害时,管委会应积极配合所属镇街和村(社区),共同组织做好灾民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和园林管理局应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6.2  防汛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物资消耗情况,旅游区防指办应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确定。

储备的汛物资要有明细的进出账目,安排专人看管,指定地点存放保护。

6.3 灾后重建

管委会应根据汛期受损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要有翔实的规划和论证,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不能按原标准复建或者不符合规划和论证条件的,需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许可后方可进行重建、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