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全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引导作用,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根据《贵池区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实施方案》(贵工组办〔2020〕1号)精神,特制定贵池区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专项资金奖励实施细则。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
2020年7月31日
贵池区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专项资金奖励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池区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实施方案》(贵工组办〔2020〕1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智能制造业,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制造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且符合相关行业评估标准,均可申请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专项资金支持。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有限制条件的,发生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本奖励资金。
二、支持范围和方式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互联网+制造”示范、加快工业支撑软件发展、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开展工业智能装备应用、使用工业机器人。主要通过投资补助、费用补贴等方式支持。
三、奖励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
奖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
对新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申报材料:1、企业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已通过国家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且在当年申报期内持有有效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2、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企业业务上云情况、通过贯标实现收入、利税等提升情况;3、相关文件和证书。
(二)奖励“互联网+制造”示范企业
对当年新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制造业“双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软件“铸魂”工程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申报材料:相关文件和证书
(三)奖励企业加快工业支撑软件发展
对在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仿真软件、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管理软件(ERP)、供应链管理软件(SC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PLM)等业务管理软件应用达20万元(含20万元,下同)以上、按实际投入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
申报材料:软件采购合同、清单、发票。
(四)奖励企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
对完成项目建设已经投产的智能工厂、数字车间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区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和相关行业标准开展竣工评审验收。对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经区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一次性奖补60万元、30万元。
申报材料:1、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厂或安徽省数字化车间认定文件、证书;2、工厂或车间内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清单及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3、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的电子照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五)奖励企业开展工业智能装备应用
对当年采用高端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设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高端智能设备(成品设备)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工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当年项目设备投资额(单张发票需10万元以上)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300万元。对工业企业当年购买成套生产线金额达15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按照当年实际投资额(单张发票需10万元以上)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1、技术改造备案文件;2、智能装备投入项目购置设备发票清单;3、智能装备购置发票。
(六)奖励企业使用工业机器人
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100万元。
购置工业机器人(手)项目申报材料:购买工业机器人的合同、清单和发票(复印件)。
(七)奖励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有功人员
1.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先进个人10名,每人奖励3000元;每年评选推进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建设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有功人员5名,分别给予一次性重奖2万元。
2.对参加区级以上政府部门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组织的智能制造相关领域高级技能职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给予培训经费(不含交通、食宿费用)50%的补贴。
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及发票。
(八)安排购买支撑两化融合工程相关服务费用
1.安排全区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技术培训、观摩学习等第三方咨询机构服务经费20万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咨询机构。
2.安排制造业两化融合工程专家咨询诊断、评估验收等工作费用20万元(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支付)。
申报材料:相关材料及发票。
四、其他事项
1.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经具备相关专业领域或综合性工程咨询机构资质的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或专家现场评估验收。
2.区两化融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统一负责智能制造项目统筹协调推进、管理及验收工作。
3.奖励资金申报时间、申报程序和共性申报材料,以及监督管理工作,按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池区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专项资金申报细则的通知》(贵经信字〔2019〕43号)文件执行。
4.本实施细则由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发〔2019〕3号)一文中“支持智能制造”一项终止施行。将智能制造2000万元专项资金调整为“两化”融合专项资金。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对本规定未能涵盖的、符合智能制造发展方向的特别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扶持。
5.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