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考核助推整改。通过查阅书面资料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被审计单位综合考核内容。二是公开倒逼整改。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的公布,以公开促整改,有效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作用。三是联合核查整改。探索“审计+财政+纪检”式的部门联动,积极加强与财政、纪检相关部门的联合检查,对审计中高发频发的共性问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财务管理问题整改“回头看”,扩大审计整改督查影响力,督促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四是跟踪督促整改。除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期进行整改报送整改资料外,还要求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跟踪,对被审计单位无法处理的疑难杂症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确保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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