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审与受理:
登记员核验身份证、照片、声明书等材料。
询问结婚意愿,确认双方自愿。
2. 填写声明书、告知书:
双方分别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声明人”签名需在登记员(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3. 审查与登记:
登记员通过全国联网系统核查婚姻状况、身份信息。
审查通过后,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粘贴照片并加盖钢印。
4. 领证与归档:
双方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按指纹。
将结婚证分别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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